海安高新区胡集小学小微权力清单和办学行为负面清单实施方案
学校各办公室: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小微权力”运行监督,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现就推进学校小微权力清单和办学行为负面清单规范运行,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明确学校管理人员职责权限,理清“小微权力”清单,建立规范运作流程,强化过程监管控制,完善配套制度机制,构建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权力运行体系,全面提升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水平,为提升学校办学品位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基本原则
1.依法治校原则。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要求,规范和保障“小微权力”运行。
2.实事求是原则。要考虑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权力清单要简要明晰,制定规章制度要实际实用,设置办事流程要高效快捷。
3.标本兼治原则。既要整合各种监督力量,坚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又要加强制度建设,着力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有效预防腐败。
(二)工作目标
建成权责明确、相互制衡、公开透明、操作规范、简便高效、监督有力的“小微权力”运行体制机制。实现学校管理人员权力事项更加明晰,学校权力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全体教师法纪意识、综合素质显著提高,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提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进一步落实;党群干群关系切实改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解决。
三、主要任务
(一)主动公开“清单”内容 理清小微权力清单,切实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厘清校长室、各科室、班主任的权力边界,减少用权随意性和失范性。确保学校所有权力皆有规范、科学的工作程序,且有比较强的可操作性。
(二)认真汇编“清单”流程 按照于法周全、于事简便的原则,认真制度《海安高新区胡集小学小微权力清单和办学行为负面清单流程图》,并汇编成册。以进一步明确每项学校管理权力事项的名称、具体实施的责任主体、权力事项的来由依据、权力运行的操作流程、运行过程的公开公示、违反规定的追责办法。
(三)规范“清单”运动机制 实行权力清单内容、规章制度、运行程序、运行过程、运行结果“五公开”。进一步拓展和完善公开的途径和方式,规范党务、校务、财务公开制度,真正落实群众在学校管理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让“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完善“清单”监督机制 畅通各种监督渠道,整合各方面监督力量,构建群众监督、学校监督委员会监督、上级部门监督有机统一的三级监督体系。学校监督委员会对学校管理过程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督促整改。
(五)突出“清单”舆论宣传 学校要通过行政会、教师例会,不断宣讲学校编制的“小微权力清单”及“办学行为负责清单”工作制度的重要性,提升教师的责任意识。还要创新办法提高群众的参与知晓率,比如可以建立微信公众号,经常性地利用公众号推送小微权力清单与流程图的实施过程,如均衡分班情况、文明班级评优情况、师生评先评优情况等,听取师生、家长的意见建议,接受群众的监督。
四、实施步骤
1.制定规范流程。通过广泛征求教职工和家长意见建议,收集汇总学校管理权力事项。在此基础上,按照简政放权、实事求是的原则,分类整理学校管理“小微权力”清单,编制和印发《海安高新区胡集小学小微权力清单和办学行为负面清单流程图》。
2.全面组织实施。校党组织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主动做好“小微权力”规范运行贯彻落实工作。学校监督委员会是“小微权力”监督的专门组织,重点按照“小微权力”清单和流程图的要求,加强对学校工作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和纠正。
3.定期督促检查。各科室要围绕教职工和家长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对“小微权力”运行程序和各项配套制度制定的对口指导,开展经常性的专项督查和联合督查,形成工作合力,积极主动配合做好“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推进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把推进学校“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切实提高教职工依法依规行使权力的意识和能力。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和班主任为组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要成立由纪检委员、工会、人大代表和熟悉财务普通教师等5人组成的校务监督委员会,以确保了学校小微权力运行的有序开展。
2.突出宣传引导。要把“小微权力”清单制度作为必学内容,纳入教职工经常性教育培训计划。充分利用橱窗、网站、QQ群、微信群等载体,广泛宣传权力清单内容。要突出宣传实效,通过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让“按清单办事、依规范用权”的意识入耳、入脑、入心。注重挖掘在落实权力清单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完善学校“小微权力”规范运行体系。
3.监督工作实效。对推进解决学校权力运行中的实际问题,应建立并形成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切实提高“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学校各项制度规定落实到位。
附件一:《海安高新区胡集小学小微权力清单》
01.招生、入学、分班
02.学籍管理(转学、休学、复学、借读、退学等)
03.学生团员、少先队发展
04.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认定
05.学生干部选任、学生奖惩
06.放学后校内托管服务对象确定
07.学生资助对象认定
08.教职工聘用
09.教职工考核、奖惩
10.教师职称评聘
11.校园维修改造工程确定
12.日常维修维护、校服、保险、校园商店等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资产处置
13.学生伙食费收取、食堂货品采购及收支管理
14.学生教辅资料征订
15.增加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亲子活动合作机构的确定
附件2: 海安高新区胡集小学办学行为负面清单
01.削减或者挤占挪用学生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含实践)时间
02.随意增减课程课时、加深课程难度、赶超教学进度
03.选用未经审定的教科书及教辅资料
04.未按规定举办各类学术会议、报告会、论坛、讲座等
05.学生、教师、学校摄制的微电影、话剧、演讲等文化作品未经审查公开播放或在网络传播
06.教职工体罚或者变相体罚、侮辱或者歧视学生
07.教职工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
08.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
09.向学生宣传、推销产品、服务
10.未经批准跨区域招生和提前组织招生、违规组织考试招生
11.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和各类考级证书作为入学条件和依据
12.为校外培训机构提供教育教学设施、场所、学生信息,为民办或校外培训机构推荐优质生源
13.违规举办各种类型的“实验班”“提高班”“创新班”等
14.布置超越学生能力的作业、由家长代劳批改作业
15.借质量监测之名搞变相“统测”,组织违规辅导
16.利用测评结果对教师、学科进行排名和奖惩
17.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18.学校利用寒暑假、公休日、课余时间组织或者变相组织学生进行补课
19.违规组织学生参加竞赛活动
20.在职教师参加校外有偿补课或有偿家教
21.对学生考试成绩进行排名或在家长QQ、微信群等公开载体、场合发布
22.违规插班、挂靠学籍、变相转学
23.利用家长QQ、微信群推销产品或拉选票
24.违规聘用教职工
25.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26.违规发放教职工福利
27.违规向学生收取费用
28.违规使用各项经费
29.违规进行物资采购、资产处置、项目建设
30.其他违反、偏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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